问题 | 离婚证能办理预抵押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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