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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