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立案必须的材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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