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交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 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 因此诉讼费需要交两次。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0-50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 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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