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中的一方想离婚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妻中的一方想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起诉状、共同子女身份信息、共同财产及债务等相关资料信息。可在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的身份证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离开住所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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