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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