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境中,作为建筑所有权人的您并没有权利任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事实上,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之中所规定的条款为您提供了服务,身为业主的您理应按照实际发生的程度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他们。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公司存在重大的服务瑕疵,例如未能遵循合同中所规定的主要责任,或者存在额外的收费行为不合理等等这样的情况,已成为您权益的侵犯者,那么,作为业主的您可以选择通过合法且公正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有权直接拒缴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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