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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索赔费用抵物业费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是不能相互抵销的,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与开发商出售房屋所涉及到的是两个独立且不同的法律关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方往往会试图以抵销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物业管理费用为由来解决问题,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取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是非法的。
因此,作为业主,您有权利拒绝开发商提出的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进行抵销的提议;
即使您与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已经达成了所谓的“债务转移协议”,违约金也最多只能抵扣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仍然需要开发商全额支付给您。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务必保留好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书面违约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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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