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可拒绝缴纳物业费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业主,在通常情况下并无权利随意地拒绝支付物业费用,除非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存在着未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主要义务等方面的违约行为。
若仅因个人原因而采取拒绝支付的做法,那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例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确存在不足之处,但必须要拥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相应地没有到达合同中所预先约定的标准。 然而,倘若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由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由地产商方面所引起的因素,那么便无法以这个理由来拒绝支付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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