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起诉我拖欠物业费,我如何反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业户因未缴纳物业费用而遭致物业公司以法律诉讼相威胁,那么业户可以采取如下步骤来积极应对并展开反击行动:
首先,他们需要全力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可以通过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未能严格履行其与业户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和责任等方式来争取主动权; 其次,他们要精心准备一份详尽而严谨的反诉状,其中包括反诉方的具体信息,以及被反诉方的资料、请求驳回的主张、各种事实依据与合法理据、以及其他待明确阐述的细节问题等等;对于那些可能会销毁或者日后难以获取的关键证据,业户有权申请启动证据保全程序; 最后,当原诉案件正式开始审理且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业户应该毫不犹豫地向负责审理本诉的法院提交反诉状。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反诉只能由原本就是本诉被告的那方提出,而且即便是反诉的被告,也必须与原诉的原告保持着相同的关系。倘若业户已经委任了专业律师来协助处理此事,那么可以请律师来代为搜寻、整理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同时,业户应当认真研读他们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以此确认自身拖欠物业费用的做法是否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只要物业公司存在违约现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业户提供服务,那么业户就可以在诉讼规定的举证期内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准时赴法院参加庭审并为己方辩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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