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免物业费有法律法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长期未在家中居住,确实可享有减免物业费用的特权。
然而,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均需按照规定准时且全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我们理解您的不便,但这是合乎规定和公正原则的)。 如有特殊情况,业主本人可以与物业管理部门商议,双方达成共识后,方可免去部分或全部的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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