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购得停车位而无法进入小区的问题是否合理合法,这确确实实涉及到了每位业主的权益。因为通常大多数社区都会设有公共交通枢纽,而其所有权毫无疑问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不具备任何形式的销售或转让资质。作为我们有理由允许他们的车辆自由进出社区并且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使用业主动用的共有道路或其他可供车辆停泊的场所。因此,禁止业主进入小区的决定,不论是因未购置自家停车位还是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显然都是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如果物业坚决执行此规定,那么业主们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前往当地住房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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