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必须催告付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方并非法定上必须要督促买方进行支付,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适时地催促来解决问题无疑是一种更为稳妥和恰当的策略。
若卖方未曾发出催告便径直解除合同,那么其可能会面临被判定为违约行为的风险。 而通过催告,卖方能够给予买方一次明确的纠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能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当然,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允许卖方无需催告即可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则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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