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有哪些违反禁止买卖的情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持有合法有效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二手房被严格禁止进行销售譬如在产权登记尚未完全完成,或者面临产权争议的房屋。
由于此类房屋的产权属性难以确定,购买时将面临极高的风险。 此外,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房地产权益实施限制的二手房也不得进行买卖。 这就意味着这些房屋正处于被限制交易的状态,购买行为有可能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 对于共有房产而言,除非得到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同样无法进行销售。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若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而擅自出售,则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纠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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