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面积误差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超过房屋总价款的3%,应按照实际情况予以结算;若超过此限额,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卖方需全额退还业主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若买方仍有意愿继续履行合约,可以按照房屋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决定是否由买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卖方独立承担责任、卖方将多余款项归还或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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