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建筑面积误差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面积误差的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误差范围尚未超过3%的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房价款项结算;而当误差值超出该比例时,买房者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卖房方限期归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若买房者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与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决定由哪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补偿,或者由卖方独自承担责任,亦或是卖方将多收的款项予以退还,甚至是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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