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问题 | 最低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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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最低工资的内容涵义最低工资的概念包含以下三个涵义: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的; 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最低工资的主要特点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最低工资的实施程序具体程序主要包括:收集材料,拟定方案;上报备案; 变更与回复;批准与发布;调整。 四、最低工资的测算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 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五、最低工资的分配原则协调原则;基本生活保障原则; 民主协商原则;分级管理原则。 六、最低工资的主要利弊保障工人薪资: 当社会的失业率居高不下时,工人面对裁员减薪的威胁下,没有协商的能力,雇主有可能趁机将工人的工资压低。有了最低工资,低收入人士就业就能取得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维护工人的尊严: 最低工资可以解决部分雇主剥削工资的问题,还有利解决低技术工人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却很低的「在职贫穷」现象,使他们免被歧视。维持社会稳定:工人的收入增加,社会的消费水准亦可望随之提高,有利于造成经济繁荣。同时低收入人士的薪金有保障,有机会减少因低收入而衍生的社会问题,如自杀、犯罪、家庭暴力等。各行业的职位增长: 最低工资对宏观经济的正面作用──工人的购买力改善能带动各行业的职位增长。淘汰无良企业,令同行的生存空间增加契机: 无良企业是藉着剥削员工来生存,尤其在经营内需市场的行业,无良企业的生存不但与同业分饼,更会令租金飘升,使同业的经营百上加升。它们的生存不但不会提供更多职位,还会令整个业界为应付飘升的租金而被逼削减劳工的薪金。为走出劳动力供求结构性失衡创造条件: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刺激劳动者增加劳动供给。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特别是全覆盖型最低工资标准的实 施,给劳动者正常劳动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设定了最低保障线,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必然刺激劳动者增加劳动供给。有利于扭转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路径: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扭转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路径。相当长时期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基于对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假定,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建立在低劳动成本的基础之上,甚至走入“低技术陷阱”,形成了对低劳动成本的路径依赖。 弊处 最低工资是一种价格下限(price floor),但是其也有一定的弊端。其弊端之一是影响自由市场的运作;弊端之二是弱势社群或将被牺牲:受最低工资的影响,雇主会倾向选择身体健全以及技术较高的工人,无形中减少了弱势社群在劳动市场的生存空间;弊端之三是最低工资标准可能让劳力优势难以发挥:政府对工资——市场价格信息的干预,可能会导致市场信号失真,通过最低工资法直接干预劳动力市场运行会导致劳动力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丧失一部分竞争优势。 七、最低工资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下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部发[1994]409号第3条第3点: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劳部发[1995]309号56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备有法律效力。 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 劳部发[199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实行计件工资或提在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停工待料之工资支付方法: 全国范围: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八、最低工资的政策争议经济学家反对意见 对于最低工资政策,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持反对态度,认为基于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最低工资必然导致失业增加。 瑞士反对提高 2014年5月,瑞士公投初步计票结果显示,近8成瑞士民众反对提高最低时薪至25美元(约合人民币156元)或月薪至4515美元(约合人民币2.8万元)的提议,认为其将严重损害瑞士经济。统计显示,77%选民不支持提高最低时薪。瑞士贸易协会主管汉斯-乌尔里奇·比格勒(Hans-Ulrich Bigler)说:“这是民众的明确支持,是对经济的信任投票。”官方结果有望于随后几天公布。该公投提议由瑞士工会联合会提出,并获得社会党和绿党支持。瑞士是欧洲生活费用最昂贵的国家。支持者认为,提高最低时薪对确保瑞士民众的生活质量很有必要。这一提议旨在提高瑞士30万人的生活水平,这些人多从事农业与服务业,占瑞士人口总数的10%。 但是政府机构反对提高最低工资提议,称其将损害经济,击垮小企业,且不利于年轻人就业。最低工资的提高意味着一些小企业将不得不裁员以减低成本,这将导致失业率的上升。瑞士经济部长约翰·施奈德-阿曼(Johann Schneider-Ammann)说:“最低工资不会阻止贫穷,只会产生反作用。”这已经是瑞士过去18个月中第三次就最低工资问题举行公投,凸显人们对贫富差距担忧加剧。2013年前,瑞士曾就限制高管高薪举行公投,当时有人提议高管的收入不能超过员工最低薪资的12倍。 最低工资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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