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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方交房之后违约怎么追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下,当房屋买卖中的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时,买方有权自主选择解除该项合同,并向卖方索取其应当承受的违约责任和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同时,若买方出于自身考虑而不愿意行使该项解除合同的权利,他们亦可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全面履行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弥补因卖方违约所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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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