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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主委托别人收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定金合同并非本人签字的情况,我们首先需要审慎考察行为人是否拥有合法且有效的代理权。如果缺乏此类职权,那么这份购房定金合同便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在此种情况下,任何未经当事人授权而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后果都应当由实际签署者来承担,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为这份合同中所规定的购买义务负起履约的责任。另外,关于这笔定金能否退还给当事人的问题,还需要根据各种具体的事实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然而,从法律层面上讲,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即使最后能够将定金退还给当事人,被代理人仍然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违约责任或者向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可能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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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