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查封后以物抵债如何保障债权人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已抵押的财产仍可实施查封措施,然而这并不妨碍抵押权人依法维护其权益。因此,部分已设立抵押的不动产若承担的债务金额巨大,且在经过拍卖处置后无法产生盈余时,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这类财产实行查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业已查封的房产而言,法律规定不得再次予以抵押。在此种情况下,查封房产即意味着全面禁止对该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行为。同时,人民法院仅认可在该房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前已经存在的抵押权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