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40万,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逃税罪】之定义为:
纳税人在税务申报过程中采用欺诈或隐瞒等手段制作虚假报告,或根本未提交任何申报以逃避缴纳各种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税款逃避的数额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且至少占据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才足够构成犯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税款逃避的数额巨大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此外,如果扣缴义务人也采取了上述手段,导致其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那么他们也将受到与纳税人相同的法律制裁。 对于多次实施上述两种行为但未经处理的情况,将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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