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未交付前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并未正式交付到购买者手中之际,购买者具享有行使撤销购买要求的权利,他们可以通过与出卖方进行友好且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进而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销售协议。此外,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购买者应当在这些情形出现后,及时地向出卖方发送书面的撤销购买通知。一旦该通知成功送达至出卖方处,那么房屋销售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并且购买者可以开始办理撤销购买的相关手续。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没有满足任何一个可以撤销购买的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撤销购买操作的。如果购买者坚持要强行撤销购买,那么他们将会面临违约的风险,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来解除合同。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当解除合同的理由出现时,解除权人可以依据此理由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