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不合格属于延期交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答案是肯定的。若只是一些普通的质量问题,例如裂缝、脱皮、空鼓以及漏水、漏电等现象,这些质量纠纷实际上并不会对房屋的交付产生重大影响。只要在交付标准得到严格遵循的情况下,房屋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那么这类问题就无法干扰到合同目的的达成,更谈不上形成根本性的违约行为。它们完全可以通过维修、重新制作或者赔偿相应损失的方式来加以解决。然而,当房屋交付之后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隐藏的瑕疵被揭示出来时,卖方有义务承担起保修责任。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代为修复,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和修复过程中导致的其他损失则应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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