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公诉案件可以进行和解处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撤销诉讼程序。
对于某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例如由民事纷争引发且仅触犯了刑法分则第四及第五章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案件,可能导致最高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判决; 此外,那些除渎职犯罪之外,预计可能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诚恳地表达悔过之情,通过向受害人提供补偿或歉意的方式使其得到宽恕,而受害方也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和解并不代表必定能够撤销案件,司法机构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