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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意向书是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购置房产的过程中,购房意向金并非与购房定金拥有同等法律地位。前者被视为订约的保证金,致力于确保交易流程得以顺畅推进以及不动产物权责任及义务得以明确定义;而后者主要起到了保证违约责任落实到位的作用,一旦买卖双方无法依约履行或解除合同,将会按照定金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倘若由于任何原因致使买卖双方无法缔结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无条件地将已经收取的购房意向金悉数退还给买方;然而,若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了其他协议,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守并按照该协议的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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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