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租公寓未到期可以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租人通常并无权利提前终止该份合同,将所出租房屋回收。然而,当面临以下情形之一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进而收回其出租的房屋权益:首先,承租人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或未依据租赁物的特性进行使用,从而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害,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其次,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明确许可擅自转租,出租人同样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最后,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向承租人提出要求,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支付;如若承租人逾期仍未支付,出租人则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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