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不卖了还说买房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售房屋的交易过程中,如若卖方坐享其成,未能信守承诺,将面临三个无法避免的后果。当卖家眼见房价水涨船高,却出尔反尔不愿履约出售房产时,此种行为实属民法上的违约行为,必将承受以下三个严峻的违约后果:首先,卖方须无条件地遵守原有的合同约定,不得有违反;其次,卖方需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弥补因违约可能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最后,如果卖方未能按照上述两个步骤进行补救,那么他还需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补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三个违约后果并非由买方单方面决定,而是由买方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因此,买方有权选择不接受卖方退还的定金,并强制要求卖方必须严格执行原有的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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