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输液用药如何避免有害后果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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