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借名买房可以打官司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借名购房所引发的纷争之际,首先应该尝试通过与挂名买房人士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确实为购入房屋支付过相应款项。须知,当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由挂名人使用其姓名购置房产并且将房产注册登记至其名下之时,实际上挂名人已经因此获得了对该套房屋的拥有权。在此情况下,出资人仅能依据借款协议等证据,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而无法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强烈建议在选择买房方式时,务必以自身名义依法购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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