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定新房交付质量如何保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新购置之房产出现质量瑕疵,购买者可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商议,恳请对方严格依照法定时限进行整改;经整改之后,倘若房屋质量仍然无法符合双方当初所签订之购房协议中所规定之标准,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请求,此外还需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权益。同时,业主亦可选择跳过协商及投诉环节,直接采取法律诉讼手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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