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企业五证不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取得全部五证之情况,具体应对措施如下:1.首先,开发商若尚未获得完整五证,作为购房者应当谨慎考虑是否进行交易。以此防止因证件缺失导致的各种潜在风险与可能损失;2.如果已经购得房屋或在尚未了解相关事实的前提下缴纳了费用并签署了相关合同,一旦知晓此事,消费者有权申请解除购房协议;3.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充分配合,消费者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乃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际上,只有在拥有前述四种证书的基础上,才能够成功申领预售许可证。因此,若开发商无法出示齐全的五证,则必然意味着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以及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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