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争议案件的诉讼流程如下所示:首先,涉案人士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详尽完整的起诉书等文件,前往房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接着,人民法院会通知有关方接受案件审理,进入正式司法程序;此后,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准备,整理并提交验证事实的所有证据资料;再者,法院将会公布开庭公告,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开庭日期和具体时间;最后,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资料准时出席法庭,进行严谨的辩论与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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