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面积不够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购置的房产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项目实际面积出现偏差,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房管局)咨询和求助,并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房屋面积的误差绝对值尚未超出3%时,应以实际测量所得数据为依据,相应地调整房价款项结算方式;然而,若上述误差超出了3%的合理范围,则购房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终止已签署的购房合同,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额购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倘若购房者做出维持原购房计划并依照原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的决定,在此情况下,可根据面积误差所占比例及双方事前商定的价格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如由购房者自行补足差额、由房地产开发商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将多收款项退还给购房者或进行双倍金额的赔偿等多种可能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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