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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03年北京一房两卖官司如何判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司法判定需遵循以下主要原则:首先,如果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得以全面履行,那么就应当遵循合同订立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基础进行裁决;其次,若其中一位买受人已成功获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则应以物权优先的原则作为裁判依据;再者,若两位买受人均未能实际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便需要根据谁先占有标的物来做出判断;最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就应该以其履行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以此作为裁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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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8: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