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拍卖上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纷争的解决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协商乃是争议双方对于自身权利进行处置的一种形式,充分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协商过程中必须确保各方自愿、平等且真实地参与其中。其次,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若争议双方未能就和解方案达成共识或一方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产生异议,那么针对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上报至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最后,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相关人员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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