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如何安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明确房产所有权归属之后,购房者应当尽全力与同小区的其他业主联手行动,以取得最大化的法律维护。
倘若您所购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仅仅面临着“停工待建”的风险,那么您可以考虑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期限,倘若开发商能够在此期间迅速筹备足够资金并顺利展开后期建设工作,这样便能将房主所承受的损失降至最低水平。 然而,如果开发商由于财务困境无法承担债务以致破产,陷入“停工待建”的困境,此时不能够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原因在于,在退房之后,房主将无法收回购房款项,仅能获取收据或者欠条。这意味着房主与开发商的关系将从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开发商最终因无力偿还债务而宣告破产,其资产将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根据破产法中关于清偿顺序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相较于普通债权人而言,更有可能优先获得开发商的赔偿金(尤其是当消费者已预先支付购房款项,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在决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之时,全体业主务必保持团结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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