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合同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的领域内,由于房屋面积发生误差而引发的问题,常常使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无法如期落实。面对这一情况,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买方享有权利选择撤销此项合同,同时卖方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向买方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然而,买方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在此基础上,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差距程度,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约定价格,从而明确究竟应当由哪一方进行补充、承担或者退回等相关事宜。如果经过严格核实,证实是卖方故意虚报房屋面积,导致合同条款严重失实,那么卖方除了要全额退还买方的购房款项之外,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对此次违约行为给予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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