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物业公司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面对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的情况,作为责任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理应对此负责,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直接的赔偿义务。
2.对于业主而言,他们拥有权利要求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合作伙伴,即开发企业进行有效沟通与协调,以便妥善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若开发企业未能积极响应,那么业主以及物业服务公司均可以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和投诉,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如果在房屋质量保修期限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建筑承包商应当自觉履行相关的维修服务承诺,同时对因此为业主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但若质保期已经超出,那么业主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或者选择由建筑承包商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4.然而,业主不应因为此类事件的发生而延迟支付物业费用,这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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