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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房产案件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就房地产争议处理而言,有多种不同途径供当事人自由选择。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决定权,既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任选借助于第三方调停机构或提起诉讼并交付给法院裁决的途径。然而,如果在相关合同中已被载入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就应当按照该条款所明确界定的程序来处理相关纠纷。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于因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事宜所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都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向人民法院提交。相较之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的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双方必须是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寻求仲裁,仲裁机构将有权拒绝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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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6: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