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面积误差3%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流程中,如遇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法定的3%这个阈值,购买方有权选择终止房地产买卖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归还所支付的购楼款项及其相应产生的利息;如果购买方仍打算顺利完成交易,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测量到的房屋面积差异比例以及原先预定的购价来调整最终应付款项并决定这笔费用是否需要由购买方进行追加支付、由开发商独自承担、由开发商退还给购买方或是双方各承担一半。倘若测量得到的房屋面积与预定差异数值并没有超出3%的允许范围,那么实际的房价将会依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和结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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