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借名买房如何变更登记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名购买房产且有意通过赠与途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了以下正规程序以供参考:首先,赠与人有义务与受赠方签署正式的房屋赠与书面协议;其次,受赠人在获得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赠与书等必要资料后,应依照规定支付契税并进行相应的公证手续;最后,受赠人可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房屋过户时,申请人必须按照法定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如登记申请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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