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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平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过程中的定金退还问题,有如下五种情况可准予退还:首先,假如开发企业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具体期限里,将已经被购房者所选择购买的房产转售给其他任意第三方,从而导致最终未能正式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发生,那么该开发企业需要向购房者两倍返还其支付的定金;其次,当开发商没有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资格证书,又或者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进一步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况时,负有责任的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仅是对正式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等书面记载的条款内容存有争议,且此类纠纷与其认购意向书中的其他部分毫无关联,使得签约工作宣告失败的话,双方均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企业应将购房者的全部定金予以退还;然后是在认购意向书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的前提下,若双方就此问题仍无法形成共识,进而造成正式合同商议失败的情况出现,此时开发企业也需如数返还支付给购房者的订金;最后,由于当前商品房买卖关系无法推导至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感,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完成签订的情况出现,卖方应将定金悉数列支到位并返还给买方本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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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