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脸一房多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多卖”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对于已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者而言,他们将依法享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凡已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均已合法地获取了该房产的所有权,而其他人不得再请求其过户。此外,若相关部门确认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与卖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其余购房者有权主张此类过户手续无效,从而导致房屋交易协议归于无效。其次,未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者有权力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鉴于他们仅签署了购房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事宜。在这类情况中,即便已支付全部款项,购房者仍只能寻求违约赔偿。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购房者还可以对尚未竣工的住房实施预告登记措施,限制开发商将已售出的住房二次出售或者用作抵押借款。在预告登记之后,除非得到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否则任何擅自处置该不动产物权的行为均不会产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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