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以后能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延迟交付房屋且经过三次催告之后仍然未能履行义务的,本合同得以解除。业主具有权利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形式的最后通牒,并约定明确的最终交付房屋的具体日期。若催告期长达三个月及以上,业主将享有依法行使解约权之权力,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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