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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预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选购商品房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接触和了解到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当您准备签订预售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务必要仔细审核预售方是否已经取得了完备的“五证”。这五个证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其次,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或者被建设部推荐使用的合同范本。随后,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您需进一步核查此人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接下来,确保在预售契约中充分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至关重要,尤其建议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比如选择约定按照每天计算违约金的话,参照目前的违约金标准便可设定为每天万分之四。最后,在可能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既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也可以选择采取仲裁或起诉的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缴纳了定金之后,但由于未能成功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只是退还购房款项却并不退还定金。然而,这种做法实际上并不合法且有失公允。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顺利申请到按揭贷款。为此,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时,务必就无法获取按揭贷款时定金的返还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扣除部分款项作为手续费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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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