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成功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涉及到更换购房者(包括增减购房者人数)以及改变房屋号码的情况,需要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的注销;而对于其他合同内容的修改,则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
2.任何需要注销或者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人士,都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在申请表格中,购房者需要详细阐述注销或变更的具体原因,并且双方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3.申请表格中的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遗漏之处。同时,相关单位在保存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明存档的份数,并在盖章时明确标注。 4.在填写变更表格时,应当清晰地描述出合同条款变更之后的具体内容,无需再重复填写原始内容。当涉及到合同第22条的变更时,必须将需要删除的部分合同一并带来,并加盖合同作废章。 5.如果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经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必须首先撤销该抵押登记。此外,在注销登记备案时,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6.在进行注销登记备案时,必须携带所有的合同文件;而在进行变更登记备案时,只需携带一本合同文件即可,但必须保证双方均已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无法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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