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光明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困境时,以下几种可行且高效的应对策略可资借鉴。首先,保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有效沟通,积极展开磋商事宜,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解决方案。其次,积极寻求各级政府部门的全面支持与援助,借助其权威性和公信力来督促开发商切实履行承诺,同时也应当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可能需要提起的投诉或诉讼程序中提供强有力的依据。若因商住楼房的质量保证期限引发争议,而开发商未能给予令消费者满意的回复,那么作为消费者,您完全有权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组织评估申请,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递投诉信函,以期获得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此外,诉讼乃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最后一道维权防线,当所有其他途径均告失效之时,我们仍可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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