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房地产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合同之争议乃属普通民商事纷争,可考虑采用下列途径妥善化解:首先,彼此间进行友好协商议定,合同当事人于和谐的气氛下共同寻找问题解决之道,此为最理想的方式;其次,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同时,当事人亦可选择请求合同监管部门、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机构介入调解过程;再者,若各方均无意愿接受调解,则可依据合同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能就仲裁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依法将合同争议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