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拆迁与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和解,又称调停或妥协,这是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产生后,寻求再度协商的一种解决途径。在此过程中,各方需在尊崇彼此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就所涉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妥善处理纠纷。
2.调解,则是在第三方主持下,借助劝导、教育等手段,以期化解当事人间的合同纠纷。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以便于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3.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将争议交由(具有广泛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理,由该机构依据事实与法律,对争议的是非曲直做出公正判断并作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4.诉讼,也称为司法程序,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依法开展的解决纷争的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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