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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邻居房屋盖房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建造过程中产生的纷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若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益方面的争议,同样可以选择向县级或更高级别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诉处理。对于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存在的争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并尝试化解矛盾;如协商无果,则应由相关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和解决。而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由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至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提出申诉,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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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08:31